蓬安办函〔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彭州市龙门镇回龙沟景区“1.24”缆车故障事故情况的通报》(川安办函〔2023〕12号)转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紧盯薄弱环节立行立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以及现场指挥、调度救援能力。
附件: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彭州市龙门镇回龙沟景区“1.24”缆车故障事故情况的通报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