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含劳务报酬29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地点为大石镇大福村、泉程村,项目主管单位为大石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为大石镇泉程村村民委员会。务工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农村道路14.3公里、整治渠道9.7千米、整治山坪塘7口、新建蓄水池4口。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250人,发放劳务报酬290万元;设置公益性岗位4人,吸纳易地搬迁群众22人(发放劳务报酬2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预计2025年10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