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办发〔2022〕42号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部门:
现将《蓬溪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蓬溪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和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紧盯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重点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结合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强化“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大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源头治理和区域风险防控,全面提高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全面防控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大检查。
1.开展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检查。按照《遂宁市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照相关行业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表),集中开展硝酸铵生产、硝化、氟化、过氧化、氯化、重氮化、有机硅、多晶硅、苯乙烯等企业安全检查。重点监管涉及液态烃、硝化物的储存装卸。(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2.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检查。对2016年以来异地转入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或项目,以及其他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或化工项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检查。(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3.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检查。针对精细化工企业是否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开展安全检查和治理。对2022年底前未完成“四个清零”的,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责成企业停产整改。(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4.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按照《四川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对全县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两轮“消地联合”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5.开展老旧装置安全评估检查。按照《蓬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全县老旧装置复核和深度评估检查,核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督促企业分类整治。主要集中对运行15年以上的石油炼化装置和合成氨装置进行排查。(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6.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检查。按照《遂宁市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开展油气储存企业“一库一策”问题隐患整改和“四个系统”改造提升情况检查,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三清两建””。(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7.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突出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2021年重大危险源企业两轮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省市各级督查检查反馈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及硝酸铵、销化、光气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各类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到期未予整改的隐患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大检查。
1.开展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检查。按照《蓬溪县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清查整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准入审核和年度审验,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路面检查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及车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序规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2.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检查。按照《遂宁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隐患整治攻坚自查、管道隐患排查、高风险区域排查评估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县应急局、县国资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三)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废处置环节大检查。
按照《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遂蓬环发〔2022〕6号),全面开展危险废物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估等情况,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大检查。
重点检查各地区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托运、违法运输、违规充装危险货物等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等。(责任单位:县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5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按照《蓬溪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的宣传动员、实行““四查”、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总结提高等五个阶段,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时间安排统筹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融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将集中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贯穿于大检查全过程各环节,按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融合推进。积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集中治理夯实基础、补齐责任短板和措施短板的重要手段。县安办要强化统筹协调,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着力构建分工明确、上下协调、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导推动。县安办要用好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手段,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督导纳入县安委会综合督导重点内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进度滞后的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将对负责人其进行约谈。
(三)落实监管责任。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履行起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张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隐患销号管理,隐患不整改按事故查处。对屡查屡犯、不闭环管理的企业一律挂牌督办或停产整顿。
(四)严格检查执法。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直相关部门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登记服务系统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并开展抽查督查。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要聘请专家开展检查,检查必须形成隐患清单和检查档案,限时督办整改,严格闭环管理。未实行闭环和销号管理的重大隐患采取“一罚两停三关闭”措施,即实施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整顿,不能完成整改的,提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五)持续宣传曝光。要充分利用各渠道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治理督导工作成效,积极发挥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集中治理工作专班信息报送要求,每周五下班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向集中治理工作专班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治理工作动态。同时,要积极总结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治理经验做法,每两周至少报送1条工作简讯或宣传信息。
联 系 人:张杰
联系电话:0825-542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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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督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