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征集2025年全县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通知

来源: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09: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家电和3C类产品销售企业: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遴选2025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23号),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相关准备工作,我局拟面向全县提前征集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3C类产品销售企业以便政策明确后能全面铺开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在蓬溪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包含线下经营的大中小微企业,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主营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3C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个人实名、品类和型号,发票须扣除各种价格优惠、包含政府补贴,并确保产品交易时间和开票时间间隔在20天之内。

(四)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五)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六)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流水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在地区、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资格领取时间、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发票号、开票时间、物流信息、签收时间,涉及以旧换新的,还需回传回收企业名称、旧机品类、回收时间。其中,发票应表明品类和型号,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七)提供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审计和联合检查等违法违规记录)。

)承诺遵守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类产品购买补贴相关政策,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六个月的销售价格,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销售企业违规的,自愿接受处罚退出以旧换新企业名单。

二、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将资料备齐后交至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19办公室。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2.参与企业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5.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

6.企业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二)报名时间。首批参与企业报名时间12月16日-12月20日,上午09:00—12:00,14:30—18:00。以后每月新增企业报名时间为当月5日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825-5392716

(三)企业确定。按照省上确定参与条件企业自主报名,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并公示,商务厅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2.承诺书模板

3.企业销售网点汇总表

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附件1-3.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