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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蓬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应急发〔2022〕5号

各股、室、执法大队、信息中心: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局法定职责,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蓬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我局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已查实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我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重点检查。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 17家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 65%,原则在 2022年 11 月底前完成。

(二)一般检查。将在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9家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分配附后)作为年度一般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35%,在2022年内完成。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蓬溪县应急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事项、对象、方式与次数,编制 202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有关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依据有关规定,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截至 2022年2月,县应急局共有持证注册执法人员10人,其中 2人参与驻村工作队工作,实际在岗执法人员 8人。县应急局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8人。

(二)有关工作日测算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确定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1984个。

2022年共365天,双休日106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2022年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6-11=24/个工作日。2022年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数量=248×8=1984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 900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安全综合监管110个、事故调查处理140个、行政案件调查处理100个、投诉举报核实80个、专项行动120个、联合执法120个、宣传教育培220等内容。

3.非执法工作日预计 924个。

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应急值班224个、应急救援指挥协调120个、学习活动120个、工作调研指导100个、党群活动140个、各类会议培训考核140个、休假80个等内容。

4.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1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60 个工作日。按照每次出动3至 4名执法人员、1至2 天时间完成对一个企业的监察执法,每检查一个企业需要3 至 8个工作日的计算方法,全年计划对 17家企业进行计划内重点监督检查执法17次,对9企业进行一般检查9次,预计需要78至208个工作日。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和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等实际需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现场作业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等九大专项管理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的证据固定按照“谁检查,谁收集”的原则由具体检查人员负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局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人负责督促整改。有关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查处,依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经审核后移交局执法大队承办,相关股室应派人参与案件调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要求,移交公检法进行立案调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要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局各股、室、中心、队应严格按照监管执法计划执行。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深入分析全县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推动应急管理执法由专项执法向常态化执法转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内容纳入日常的行政执法,做到有执法就必查应急管理。通过执法促进完善应急准备,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检查纪律。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2年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2:2022年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一般检查工作计划表

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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