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941917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宝府发〔2022〕49号
  • 成文日期: 2022-04-25
  • 发布日期: 2022-04-27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来源: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27 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压紧压实我镇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川委办〔2021〕10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委办〔2021〕14 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蓬溪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蓬委办〔2021〕3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落实我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加强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

(二)主要目标。设立镇、村两级林长,结合我镇实际明确相关制度机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构建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格局。

二、组织责任体系

(一)设立镇级林长、副林长、林片长(以下统称乡级林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林长,副书记任副林长,副科职以上同志任林片长。村(社区)设立村级林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林长。

(二)分级明确林长职责。制定镇级“林长+警员+林业工作人员”的“一长两员”制度。镇级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管理,落实镇级“一长两员”制度,制定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组织做好森林资源管护、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等监管工作;监测和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清除和火情早期处理;调解涉林纠纷,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员等的日常管理。镇级副林长、林片长协助乡级林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村级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具体工作,负责落实村级“一长两员”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及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进行早期处理并向上级林长或有关部门报告。自然保护地的林长负责本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

(三)明确责任区域。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村(社区)分片负责,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村(社区)辖区。

(四)建立林长会议制度。林长会议由乡级林长、副林长、林片长及村级林长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工作,组织制定林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安排部署林长制重要工作。

(五)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宝梵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罗文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青澌雨同志担任。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护绿”行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坚持保护优先,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森林督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国有林以及自然保护地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加强林业灾害防控。将林业灾害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升综合防控能力。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检疫监管,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措施,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蔓延,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内,测报准确率保持在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继续落实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全力抓好森林防火。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加强预警监测、巡山护林、救援物资等防灭火力量和装备建设,依法审批林区野外用火,加强用火全过程监管, 严控野外火源,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防火隔离带,科学组织火灾扑救,确保不发生人为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提升森林防灭火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按照《蓬溪县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发挥好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在“防”和初期火灾处置中的核心作用。

(二)大力实施“增绿”行动,培育发展森林资源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境内涪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治理,加强森林经营和退化林修复。加强工矿废弃地、工程创面、灾损创面等植被恢复。落实绿化责任,不断丰富“互联网+”等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带森林城市群,努力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实施森林质量提升。按照“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要求,加大柏木中幼龄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促进形成健康稳定、生物多样、林相丰富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继续加强未成林造林地封育管护,加快推进荒山荒坡造林绿化、疏林地和灌木林地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提高森林覆盖率。到2025年,全县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5万亩以上。

加强彩叶林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增绿增彩思 路,支持中心镇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在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江河沿岸等重点地段,以改造提升现有林、四旁隙地补植补造等方式,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枫香、黄连木、皂角、栾树、银杏等优良的彩叶乡土树种,成带成片成规模建设彩叶林,做到“树成网、林成景”,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林。

(三)大力实施“用绿”行动,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深化林业领域重点改革。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落实国有林打桩定界和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程度。对标碳达峰、碳中和推进林业碳汇开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林业项目,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森林保险保费补贴等优惠。支持古树名木认捐认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按有关规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创新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创新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打造特色经济林基地,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积极争创省市级现代林业园区。支持发展以生态旅游、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为主线的林业生态旅游产业。继续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确保苗木质量。

(四)大力实施“固本”行动,构建三个基础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全科网格优化管理工作,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措施,增强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镇林业工作机制,建立村级专(兼)职的监管员和护林员队伍,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日常培训和管理,确保每一块林地都有四级林长和警员、林业工作人员、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要按照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不少于1 名专(兼)职护林员,组建统一的护林员队伍,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队伍按行政区划由乡级统一管理。

构建林业科技支撑体系。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建设“天空地人”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监管“一个标准”“一张图”“一套数”,大力推广使用“熊猫护林员 APP”“防火码”“林木采伐 APP”等,探索建立林长制智慧综合管控平台,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专业人才特别是乡土人才的定向培养,组建县级林业专家团队。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搭建多方合作平台,筛选出一批实用新成果、新技术和新标准,建立造林绿化推广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逐步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

构建林业法治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依法治林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到位、问责到位,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结合“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等,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营造依法治林浓厚氛围。深化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推进基层群防群治,支持通过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形式实施多户联防。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配备工作力量,确保体系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落实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投入,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资源监测、护林员队伍、执法监管、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生态修复、彩叶林建设、信息化建设、林长制办公室运行等经费投入。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和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工作督查、林长巡林、考核评价、情况通报、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信息畅通、评价公正,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我镇林长制办公室每年12 月中旬前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评价。乡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的考核。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乡级林长可以约谈村级林长,约谈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林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

五、宝梵镇镇级林长、副林长、林片长及镇林长制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镇级林长

林  长:段程心  党委书记

张  鑫: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林长:罗文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镇级林片长

林片长:杨中柱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陈桂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柏致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敬尧  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曾小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汪海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段尚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罗文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青澌雨同志担任。

附件:1.宝梵镇镇级副林长、林片长责任区域分工

      2.各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信息统计表

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