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X/2022-0111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蓬综执发〔2022〕11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0
  • 发布日期: 2022-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股、室、队:
    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住建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的公告》要求,结合保障武引蓬船灌区工程白鹤林水库下闸蓄水仪式暨“山水田园典范城”建设推进会等全县重大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汛期到来前,开展全县范围内由综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长效管理”的目标,确保我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有序、可控。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
    1.户外广告:(1)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2)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
    2.户外招牌:(1)违规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2)违反“一店一招”等规定设置的各类户外招牌;(3)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LED滚动字幕屏;(4)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5)影响行人、行车和消防等安全的户外招牌;(6)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招牌。
    3.移动广告。随意摆放路边、影响市容观瞻、阻碍正常通行的各类移动广告牌。
    (二)检查重点
    1.户外广告:(1)画布牢固情况;(2)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以及构架与基础的固定情况;(3)电器设施绝缘情况。
    2.户外招牌:(1)表层材料脱开情况;(2)表层材料是否为木材、玻化砖、玻璃、钙塑板等易脱落材料;(3)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以及构架与墙体的固定锚栓锈蚀情况;(4)电器设施绝缘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5月15日)。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为顺利开展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5月15日至31日)。根据工作重点,各执法中队(大队)要在进一步推进大型户外广告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要强化各权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对户外广告及其附属设施建立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维护加固或拆除,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各执法中队(大队)要建立全过程排查清单、问题清单,逐个落实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升(6月)。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抓好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的常态化治理。
    四、工作要求
    各执法中队(大队)要对照“整治重点”和“检查重点”,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开展本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于6月6日前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作总结(含宣传情况、整治情况、存在的不足、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工作开展图片或视频等影像资料和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人:杨清茜)。
    附件:1.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节选)
         2.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