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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的通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0: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根据《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的通知》(遂安办〔2024〕89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分层分级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有限空间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的行业谁负责、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的场所谁负责”要求,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全覆盖专项培训,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原则,培训对象范围为各级各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外委外包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作业人员,涉及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等。

三、培训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知识要点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特性、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备使用、应急处置等。

(二)有限空间典型案例分析

结合市安办编印的《有限空间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分析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

(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抓好演练评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任务分工

(一)县安办负责县级重点部门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有限空间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外委外包服务机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培训工作。

(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其外委外包机构负责人、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等重点人员的专项培训,具体分工如下。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场、户)〔含化粪池、沼气池、匀浆池、储液池、厌氧池、暴晒池、发酵床、化尸池、刮粪槽、沼液车、青储饲料池(窖)、饲料加工车间等〕。

2.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池、发酵池、腌渍池、罐体、仓库、下水道等)、造纸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调节池等)、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含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等〕。

3.蓬溪生态环境局负责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等监管领域的有限空间。

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工程(含人工挖土孔桩、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隧道、地下管廊等)、市政设施〔含渗滤液收集井、焚烧锅炉、渗滤液调节池、排水管渠、供水管线、集水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检查井、生活污水井,燃气管道、燃气储罐、缓冲罐、脱硫塔、冷凝塔(箱)、分离器,以及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地下水监测井、蓄水池、化粪池、排水泵站、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涵洞、阀门井、闸井、窨井〕。

5.县水利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水电站(含地上有限空间,如取水口、前池、调压井、输水管道、冲砂泄洪孔、GIS室、拌和楼搅拌罐、发生氨泄漏的场所、水泥和煤灰储存罐、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化学试验室等;地下有限空间,如机坑、蜗壳、机组尾水锥管、技术供水循环水池、渗漏集水井、检修集水井、坝基集水井、厂房消防水井、廊道、地下洞室、电缆沟、生活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等;密闭设备有限空间,如透平油油罐、绝缘油油罐、主变事故油池、高位油箱、回油箱、储气罐、机组油槽等)。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如锅炉〔炉膛、炉胆、汽包(锅筒)、烟道等内部空间〕、压力容器(地面上固定式压力容器、罐体内部空间;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地下储气井内部空间,空分塔内部空间;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等罐体内部空间)、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内部空间;埋地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开挖进行检验维 修坑道、阀井等低洼有限空间)。

7.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境内的在建铁路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含隧道、涵洞以及人工挖孔桩、预制小箱梁作业等)。同时,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船厂(船舱内)的有限空间。

8.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所辖领域专项培训。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但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要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组织辖区内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及外委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开展培训;指导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培训。

(四)各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委外包服务机构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正式、临时)开展专项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国、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排查摸清职责范围内涉及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外委外包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底数台账(见附件)。要科学统筹,倒排工期,坚持市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可结合实际采取联合组织、现场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培训。

(二)拓宽方式,强化培训质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应急管理部编制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应急厅函〔2020〕299号),市安办编印的《有限空间事故典型案例汇编》,科学制订培训方案,灵活运用专家授课、播放警示教育片、案例分析、应急演练、制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同时,要督促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举一反三,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完善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相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关注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加强对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效果、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本次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总结(主要包含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等)及蓬溪县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外委外包服务机构统计表(excel版本)报送至县安办。

(联系人:彭逸,联系方式:5391315,联系邮箱:823277266@qq.com)

附件:蓬溪县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外委外包服务机构统计表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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