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办发〔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29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22〕2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做好2022年度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全省30件民生实事之一,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实践,要重点关注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以“7+N”建设模式为导向,紧密结合平安蓬溪行业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基础安全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少事故与伤害,推动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二、目标任务及推进节点
目标任务:“四川省安全社区”新建1个(新会镇)、复评1个(蓬南镇)、持续改进3个(赤城镇、大石镇、蓬溪经开区上游片区)。
推进节点:9月底全面完成省级安全社区新建、复评任务;10月底前迎接省级验收;11月至12月根据整改情况完善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将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蓬溪创建工作有机结合。2021年,平安蓬溪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全社区建设统筹纳入行业平安创建工作,结合平安蓬溪行业创建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尤其要注重将网格化工作充分运用于安全社区建设当中。
(二)加强中心镇和新建单位建设质量。“十四五”期间,全县安全社区以“减量提质”为建设主题,以“重现场实效、轻档案资料”为建设原则,以“接地气、惠民生”为主要建设方向,打造群众满意的安全社区。全县要集中资源,做大做强辖区内中心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以中心镇为“支点”,打造一批精品化、特色化示范安全社区,带动辐射周边地区安全社区建设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培训指导与日常管理工作。县安办要围绕提高新建单位和中心镇建设质量开展指导、督促、检查与评定工作。要加大对新建单位和中心镇的现场指导力度,突出安全促进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简化档案、优化宣传,持续解决辖区内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对新建设单位和中心镇的日常指导、检查及建设进度和质量管控工作,帮助解决建设单位在安全社区建设中“想不到、不知道、管不到”的问题。
(四)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贯融入安全社区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安全宣传“五进”与安全社区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壮大社区安全宣传力量和宣传阵地,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借助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灾害应急演练等,在相关节庆、联欢中体现安全宣传内容,将安全元素和安全标识融入社区,力争安全宣传人人参与、安全元素随处可见、安全文化丰富多彩、安全培训实实在在、安全行为养成习惯。
(五)加大安全社区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各建设单位要根据下达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和复评目标任务,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做好安全社区建设财政资金配套工作,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公共安全设施、事故隐患治理、安全促进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安全投入机制。
(六)规范开展安全社区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260号)要求,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安全社区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和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县安办将联合县委绩效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和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加强信息报送。坚决实行工作动态月报告制度,涉及2022年有新建、复评任务单位从3月起,每月24日前将本月工作动态及资金拨付情况(见附件)报送县安办。(联系人:周怡萌,联系电话:5391315,联系邮箱:215975589@qq.com)
附件:关于 2022 年省级民生实事第十九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x月)(模板)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