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根据《蓬溪县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评定暂行办法(试行》规定,通过家庭农场自主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县农业农村局拟定对蓬溪县双云养殖家庭农场等25家家庭农场命名蓬溪县2023年度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日至7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异议。联系人:高娟,电话:5423932.
附:蓬溪县2023年度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农场拟定名单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