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切实维护退役军人权益,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办〔2020〕160号)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方式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承训申请,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申请批准后签约。对于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高、就业渠道稳定、就业率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优先纳入。
二、 征集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等类型。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备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遵循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内部管理规范,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同意接受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六)承诺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的保管工作,原始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申报流程
具备基本条件有承训意愿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向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承训申请,填写《蓬溪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申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六、相关要求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须按照“实名制、可追溯”的培训规范要求,完善培训流程,做到实名真实培训,培训全程留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周密组织培训,认真考核评价,同时建立培训信息台账和培训档案,并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留痕,可以采用视频录像照片等形式记载,留痕资料留存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相关教材、课件、试题、技能等级证书、绩效说明、培训人员名册及考勤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及参加的培训项目等。
(二)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年度评估。通过实地检查核实、查看原始资料、照片视频、电话回访、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培训质量低、负面评价高或发现弄虚作假的,移出培训机构名单。 联 系 人:岳翠萍 联系电话:0825-5427027
附件:蓬溪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