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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蓬府公〔2025〕23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11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涪江三星船闸工程。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930号。

(四)批准时间:2025925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930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荷叶乡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1011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pengxi.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1110日止。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5930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5930号)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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