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2025年第一批蓬溪县拟使用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土地,涉及1个项目3个地块。现将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蓬溪县2025年第一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公示清单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