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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2021年版)》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8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蓬溪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2021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纳入平台。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最大限度优流程、缩时限、降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动态调整。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事项,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经县行政审批局汇总后统一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确认,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和省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调整要求执行。

 

附件:蓬溪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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