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蓬溪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亚军主持召开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四川实施办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淼霖,副县长何亚杰、张博、刘定华、张萌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吉华,县政协副主席廖芳及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前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黄亚军要求,领导干部要广泛宣传学习规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要坚决贯彻执行规定,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遵守“三个规定”,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要严格追责问责,加强对干部“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体制机制。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四川实施办法,听取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县“三农”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全面抓好“三农”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对标对表,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加快编制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加大涉农环保问题督查整改力度。要理顺“三农”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办法,确保我县“三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蓬溪县蓬南革命烈士纪念碑”更名为“蓬溪县烈士陵园”及将旷继勋牛角沟起义遗址批准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相关事宜。会议要求,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做好申报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用好专项资金,建好基础设施,用好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蓬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采取EPC模式招标的相关事宜和关于回购红海公司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