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全县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配合国家、省、市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日常巡田,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压实压牢耕地保护责任。二是有序推进耕地补充。持续开展耕地变化情况双月动态监测,全面完成市田长办下达的耕地补充任务和新增耕地流出整改任务。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各部门与业主间的协作力度,压实责任,加快土地报征前置资料组卷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上报审查;组卷完成上报省厅后,派专人常驻省厅,及时对接处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取得用地批复,保障2025年全县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四是保持自然资源执法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历年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整改,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推填土”“挖湖造景”等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二)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一是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持续优化完善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集中优势资源打造中心城区极核新引擎,做优五大县域经济片区,以高水平规划带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片区为单元,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村规划应编尽编,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二是加强规划管控。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用途监管,做到一书三证和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审批同步录入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为规划编制、审查、实施与监督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惠民利民
一是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地灾省级民生工程建设,有力推进中央、省委下达地灾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力争实现全县连续18年地灾“零伤亡”。二是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要求,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对矿山企业、地灾隐患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三是做深做细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接访制度,健全信访接待制度,严格落实信访重点人员“4+1”包保稳控措施、信访事项化解“五个一”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三预案一制度”工作措施,坚决确保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四)持续巩固生态保护绿色屏障
一是抓实林长制运行。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目标任务,落实林长巡林工作重点任务,运用林长巡林情况季调度机制,分时段对全县林长制工作推行情况进行通报。适时召开县林长制全体会议,持续落实已发布的县林长令。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恢复。有序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蓄积量。三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落实《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以及林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通过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构建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盘活森林资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蓬溪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蓬溪县土地整理中心、蓬溪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蓬溪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蓬溪县森林病虫防治防疫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0337.99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30.82万元,主要是项目、人员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61.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入预算10337.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61.12万元,占31.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87万元,占14.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00.00万元,占54.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支出预算103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87万元,占13.16%;项目支出8977.12万元,占86.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0337.99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30.82万元,主要是项目、人员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61.1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0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94.9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99.9万元、农林水支出160.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7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476.8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33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69万元,占9.66%;卫生健康支出62.67万元,占4.24%;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6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41.42万元,占77.29%;住房保障支出115.09万元,占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唐兴书院等关闭聘请保安费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聘请乡村规划师及市政府派驻督察员专项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3.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缴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费用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额医保、住院补充险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17.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蓬溪县森林督查、土地评估、2024年卫片技术服务等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0.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及上年均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检察调研工作,检查指导、外地部门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过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森林防火巡查、城乡规划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12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28万元,差旅费21.84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培训增多。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694.9万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蓬溪县土地储备供中心、蓬溪县土地整理中心、蓬溪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蓬溪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蓬溪县森林病虫防治防疫站等5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无购买服务项目,未安排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5716.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6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566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进行专项使用的收支预算。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