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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认知缺位,对辖区企业的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底数不清,责任不明,没有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观。

责任单位

蓬溪县委办、蓬溪县政府办

责任人

侯建松、姜文

联系电话

     0825-5425172

整改目标

强化部门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压紧各级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观。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精神,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以及各级党委会会前学法内容,强化思想认识。2、压实责任。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四级网格化责任,明晰责任体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3、强化督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逗硬奖惩,形成长效督查考核机制,促使工作落实落地。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在县委中心组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同时在县委常委会、常务会前学法组织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加强网格化管理,辖区属地定期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及时整改问题。3.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按照考核方案,严格考核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