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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林长令第5号


《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已经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县林长:黄亚军    吴红彬

                                         2025515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级林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林改四问”,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令》(四川省总林长令第4号)、《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遂宁市林长令第5号),积极稳妥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促进森林资源有效利用,一体化推进“林、文、旅、业、安”融合发展。

一、坚持高位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围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森林经营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财政金融支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8大改革任务,主动谋划推动改革。自规、财政和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重点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财政政策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林权数据信息共享等改革事项,加快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稳字当头,探索创新深化。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支持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要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预流转等方式统一收储林地经营权,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要支持进城落户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林地承包权或将承包林地退还发包方。

三、坚持生态优先,突出融合发展。要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高郁闭度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更新,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要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额,将依法采伐的木材纳入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要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回头看”,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要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加快建设“森林四库”,打造区域林业特色品牌,支持发展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业态,推动“林、文、旅、业、安”融合发展。

四、坚持激发活力,全面惠及百姓。要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林业投资经营,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要积极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创新开发林草碳汇,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带动林农增收共富。

五、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考核评价。要打通集体林权改革服务“最后一公里”,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各级林长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巡林问林的重点内容,聚焦产权制度、资源管理、产业发展、投入机制等方面,主攻1-2个改革内容。县林长办要负责具体跟踪推进,优化林长督查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