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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3号)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有序落实到位,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暂停酒店、宾馆、民宿营业(仅保留赤诚大酒店和赤诚主题酒店)。

二、关闭全县所有个体诊所,关闭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内设口腔科室(县人民医院口腔科经预检分诊后只能接诊外伤等急症患者,其余全面停诊)。

三.暂停国网蓬溪供电公司、爱文思水务公司和县供水总站营业大厅、港华燃气公司营业大厅服务,不因欠费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四、全县各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五、金融保险机构、通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必须落实营业场所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做好人员管控疏导、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对未戴口罩人员进行劝离,办理业务人员排队间隔应保持在5米以上。

六、各乡镇暂停赶集日,倡议广大群众减少出行,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降低传播风险。对湖北等疫区来蓬溪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实施14天居家观察。对故意隐瞒病情并造成疾病蔓延者,以及知情瞒报或收留疑似病人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县委、县政府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19150773557。

八、本通告自 2020年1 月29日12时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