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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4号)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风险,尽快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域内仅保留生活超市、小吃店、水果店、米面油店、日杂店、通信主营业厅、卤菜制品店(坐商)、蛋糕店、生熟食品店等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商店营业,理发店、美容美发店、服装店、珠宝店等提供非生活必需品或服务的公共场所暂停营业。

二、正在营业的门市、商场、定点宾馆、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来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制定消毒杀菌工作方案,每天至少开展一次消毒杀菌。

三、严格管控旷继勋公园、奎阁广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

四、全面暂停人力三轮车、流动商贩等流动作业经营活动。

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30日0时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