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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蓬溪县城区治丧活动秩序的通告

蓬溪县公安局

蓬溪县综合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蓬溪县城区治丧活动秩序的通告

为推动城区文明治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城区治丧活动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述规范治丧区域:赤城镇、普安街道城市建成区。

二、开展治丧活动应当遵循文明节俭、遵章守礼原则,弘扬厚养薄葬、绿色环保新风,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员等作用,积极宣传引导城区群众到蓬溪县殡葬服务中心开展治丧活动。蓬溪县殡葬服务中心地址:蓬溪县射蓬路公租房小区北侧190米,联系电话:0825-5438219。

四、城区治丧活动,禁止占用城镇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等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敲锣打鼓等噪音扰民的行为;禁止抛撒冥纸、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禁止出殡队伍列队列阵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禁止搞封建迷信和淫秽低俗表演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禁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

六、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殡葬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唆使丧属违规办理丧事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举报投诉电话:

县民政局 0825-5435094

县公安局 110

县综合执法局 0825-5425910

赤城镇 0825-5428084

普安街道 0825-5393086

蓬溪县民政局

蓬溪县公安局

蓬溪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