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12-28
来信标题
关于城镇职工医保卡可与家人共享使用政策咨询
来信内容
2019年官方曾公布城镇职工医保卡可与家人共享使用,并且当时我也在蓬溪县医院用自己的医保卡给看病的父亲支付过医疗费,为何2021.12.28在县人民医院被告知不可给父亲刷卡,是政策有变化还是医院行为,盼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告知。谢谢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咨询职工医保卡家庭成员之间共享事宜。经核实,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办理情况:2021年12月31日上午11:10,蓬溪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股工作人员通过座机电话(0825—5392806)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告知其2019年城镇职工医保卡可与家人共享使用政策属实,运行两年来社会反响也较好。但2021年10月8日起“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在遂宁上线后,系统内该项功能尚未及时开放,预计在2022年3月前能恢复该项功能,运行效率也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届时城镇职工医保卡可与家人共享使用政策将得到深度覆盖。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