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7-12-14
来信标题
咨询低保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蓬溪县的低保金享受标准,以及带有残疾的低保对象还有什么其他补助。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咨询蓬溪县低保金享受标准的问题。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460元/人.月;农村低保275元/人.月。目前,我县低保对象月享受低保金按照家庭共同生活人员月人均收入与低保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实行补差。 2.低保对象中残疾人享受民政补助问题。 一是实施分类施保。对于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根据残疾等级发放分类施保金,对患有肢体、智力、精神一级和视力一、二级盲的农村和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分别增发50元和80元分类施保金,对患有肢体、智力、精神二级,视力一、二级低视力,听力一、二级,言语一、二级的农村和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分别增发30元和50元分类施保金。二是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6年起,按照60元/人.月的标准为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后每年增加10元/人.月,到2020年增加到100元/人.月。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民政局

      201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