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10-13
来信标题
申请廉租房
来信内容
本人23岁,低保,无任何资产,患有扩张性心脏病伴左心衰三级不知县上是否还有廉租房,能否申请,解决实质性困难。或申请慢性病报销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 关于申请廉租房问题 根据《蓬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蓬府办函〔2015〕78号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十六条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县城区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二)在县城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网民您为赤城镇农村户籍,不符合蓬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二、关于咨询怎样申请慢性病的问题 1.根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指导意见》(遂医保规[2020]1号)的要求,对于心脏疾病的能申请慢性病的有:冠心病、风心病、慢性心衰。 2.就来信人电话中口头叙述的,可以申请“慢性心衰”,但需满足的条件是:(1)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史;(2)心脏彩超有心脏扩大,EF小于45%。 3.已告知网民,让其于2021年11月底前把所需资料(二级以上住院病历和检查报告单)交到蓬溪县赤城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办,我县医保局于2021年12月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认定后符合或不符合标准都会电话告知网民。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蓬溪县住建局 2021年10月20日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蓬溪县住建局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