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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8-01-08
来信标题
房屋拆迁补偿
来信内容
关于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我们有问问题,镇镇府对于我们现要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他们是按当年第一批拆迁户的砖房结构按460元每平方来算,当年消费水平才多少现在消费水平又是多少,我们决的不合理,请县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有我家以前4口人土地一共是1.5亩,现在都补征用了,按征地补偿800元一亩算一年才1200元,现我家人口8人,每人一年才150元这叫我们怎么生活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反映“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有关问题 经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溪县琪英菌业有限公司在天福镇长坪村流转土地,工厂化生产杏鲍菇。通过不断发展,进一步壮大了产业,带动了农民就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一定程度上也对附近农户造成了影响。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园区持续快速有序发展,我镇初步设想对涉及到的21户农户实施易地搬迁。初步构思:参照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模式,对涉及农户实行拆旧建新、易地安置;拆除旧房,按标准对房屋、附属设施以及青苗、果树等各种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易地建新,按照25㎡/人标准为涉及到的农户建设新房,单价按建设成本财评价格执行,资金结算时农户据实品迭找补。目前,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酝酿、征求意见之中。我镇尚未对涉及到的任何一户农户进行拆迁补偿,也没有制定、发布任何拆迁补偿方案。我镇如实施拆迁补偿工作,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补偿、合理妥善安置,绝不会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因此、信访反映的问题失实。 (二)关于信访反映“征地补偿”有关问题 经查,201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以长坪、狮山、落溪、长岭、天福镇、白鹤林、马道等村为核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配套完善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招商引资,对内鼓励创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了农业产业,带动了土地流转、农民就业、农民创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农业企业在我镇建设项目、发展产业,均是以流转土地、支付租金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至2029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满),承包权仍然在原承包农户处,所有权仍然在原社集体。企业流转土地,按照600斤稻谷/亩/年标准(该标准经与农户协商一致确定,且高于全县其他绝大多数乡镇),参照当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水稻收购中等价格(近六年单价分别是1.28元/斤、1.3元/斤、1.35元/斤、1.38元/斤、1.38元/斤、1.4元/斤),每年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土地租金。我镇目前未对任何流转土地进行征收。 因此、信访反映的问题失实。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天福镇人民政府

      201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