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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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反应物业公司违规收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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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书记您好:我在咱们蓬溪县天太二期买的住房:在今年的2月12号开始接房到物管办办理入住手续: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473元钱:我个人觉得不合理:装修的垃圾清运费我己交了:为什么还有装修管理费,还是一个就是没有入住为什么要交物管费:全国各地都没有这样的事:为什么单单一个县城就不一样了:我向咱们县上的房管部门反应:得到的答复是叫我上法院告他们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收取住户的所有费用都没有经过发改部门核实:问物业公司他们说这是行规:请问领导咱们县上所有的政策都是行规定的吗:让咱们老百姓怎么生活: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过问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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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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