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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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补缴方式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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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鲜味领导:
我父亲是1964年的,目前是在广东莞市务工。原来的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是从17年左右单位才强制缴纳社保,很明显我父亲到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无法缴纳足够的年限!所以目前的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我们蓬溪当地的社保局
1、假如我父亲年满60岁之后继续在现在的单位务工,那单位是否还有义务继续缴纳社保?
2、假如我父亲满60岁以后,此单位不在给我父亲缴纳社保了,可否将我父亲的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转移到蓬溪社保局呢?
3、另外是否可以将我父亲转移过来的职工养老保险继续转移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照相应标准补缴不够的养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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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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