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8-02-13
来信标题
基层干部胡乱作为欺骗村民
来信内容
作为蓬溪县吉星镇库楼村的村民,参与了蓬溪县与红海公司所为的增减挂钩项目,在2015年的时候与吉星镇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协议最搞笑的是竟然没有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的四至范围,在拆迁的测量时,作为被拆迁人既然没有被通知到现场,更没有参与测量,这种测量是否具有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2018年1月,吉星镇与库楼村村长冯才胜在没有通过我们的情况下,也没有作移交的情况下,更没有对被拆迁物所有权进行变更的情况下,贸然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且拆迁的房屋远远大于征收的房屋,对房屋周围的林地、果树进行严重破坏,已对耕地和林地进行了严重破坏,目前面积已达几十亩,且至今没有拿到任何一分钱的拆迁补偿,且超出范围内也没有被征收等。请问县委县政府是支持这种行为,还是默许这种行为,还是应该制止这个行为?这对老百姓来讲,我们一直相信党中央的公平、正义。对于这种行为,基层干部不制止,反而还成为帮凶。 我一直想知道增减挂钩这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保护耕地红线的要求,是否得到了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与现行法律、法规是否相抵触。作为本村的村民,我多年来一直未行使任何选举权,请问冯才胜当村长是否是上级任命还是根据群众的选举出来,如果是选举出来的,程序是否合法? 对于政府以空白合同来欺骗老百姓,这种做法是否与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相违背,政府的诚信在哪里? 我们发现被违法拆迁了,我们找出村长冯才胜,冯才胜直接喊我们找红海公司,请问增减挂钩项目是政府主导的项目,还是红海公司主导的,如果是红海公司主导的,哪政府与我们签订的拆迁合同又属于什么? 且冯才胜作为基础干部,在群众反映问题的时候,辱骂群众,我将此情况反映至蓬溪县相关部门,但蓬溪县相关部门不作为,不处理也不反馈相关意见。 面对现在的局面,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是默认接受被欺负,还是这么样?恳请县政府给予公正的处理,盼请回复。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来信人是冯金昌,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第一、我镇的土地增减挂钩是严格按照《蓬溪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办法(实行)》(蓬府办函【2012】64号)实施的,所以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可执行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第二、户主何才群房屋无房屋产权证号也无房产权面积,更无土地使用证号;故而,该户房屋面积和享受人口均有变;第三、村干部是村民选出来的,我们有录音录像为证(来信人常年居住在攀枝花,选举时未在家的村民我们都有电话联系,但是有个别群众电话无人接听或者打不通的情况出现),至于反映村干部有辱骂村民一事(不知是真是假)镇纪委已找了该干部进行了谈话;第四、因该户房屋面积与享受人口有变,我镇于2018年3月5日与户主何才群重新签订了合同,并以此次协议为准。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吉星镇人民政府

      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