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08-26
来信标题
户口转移
来信内容
当初上大学的时候把户口转移到学校,后来毕业直接退回到乡镇集体户口下面,这种有办法转回原来的村上吗?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27号)规定:“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省内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根据此通知,该迁移政策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省内高校新录取入学、且入学时户口已迁移至高校集体户的省内农村籍学生,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2017年前已入学或毕业的省内农村籍高校学生,不适用该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网民您的户口不能迁回原籍。 蓬溪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1日

    蓬溪县公安局   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