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0-08-29
来信标题
投诉蓬溪县存在黑中介卖血
来信内容
书记: 您好!请你白忙之中一定看看我的诉求,我老家是蓬溪县红江镇的,现在定居在重庆,父母还在老家生活。我母亲50多岁,身体一直很好,从去年开始,才到遂宁市中心医院去做了背部肿瘤一个小手术,未住院。由于我一直在重庆,平时也很少回家,对父母的关心更多的是通过频繁的电话。本月28日,知道母亲身体又不好,而且白细胞偏低,从其他方面了解到,她长期跟邻居一起去蓬溪县献血,实为卖血,一次约250元,我母亲甚至一个月被组织过去两次,对于一个50多岁的老人,身体肯定是吃不消,一个年轻壮年也难以坚持。 这种非法卖血的丧尽天良的行为,目前为止还在继续,有组织的开展,对卖血者是伤害,对花钱买血的患者也是伤害。 作为子女,对父母的关爱不够,我要反思,有我的责任,我更多的希望,这样的违法行为,在我们的身边消声灭迹。 再次感谢书记!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蓬溪单采血浆站是经省卫健委批准并验收合格后颁发《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合法采供血机构,在蓬溪县范围内从事原料血浆的采集工作,血浆站在宣传招募过程中遵循自愿原则,对参与献血浆的人员均按照《中国药典》2015版(三部)及《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身份识别、体格检查和健康征询,在健康征询的过程中向献血浆的人员告知献血浆的自愿原则及捐献血浆相关程序,并经本人知情同意(献血浆者本人签名或按指印),且《中国药典》2015版(三部)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中关于献血浆年龄的规定为:18至55周岁,固定供血浆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采集血浆的频度规定为:采浆间隔不得短于14天;您母亲詹玉琼于2017年3月14日在蓬溪单采血浆站首次参与献血浆,末次献血浆日期为2020年6月4日,根据献血记录显示,詹玉琼献血浆间隔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关于献血补贴问题,根据地区差异,全国标准不一致,目前四川省单采血浆站统一执行标准为200元误工补贴加交通补贴。您母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血浆站无法强制其母亲献血行为,如您担心其母亲身体,可劝导其不再献血。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日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