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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2-10-01
来信标题
关于新修鸣凤镇到任隆镇这条二级公路高升乡征地补偿问题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关于新修鸣凤镇到任隆镇这条二级公路高升乡征地补偿金是怎么补偿的,村上补偿方案是:田为6000元每亩。具体到底是不是补偿是多少。望回复谢谢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 鸣凤经高升至任隆农村公路为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项目,全长约15.5公里。根据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农村道路用地属于农业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按照《蓬溪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鸣凤经高升至任隆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蓬交重工指办〔2021〕1号)及《蓬溪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鸣凤经高升至任隆农村公路建设地面附属物补偿相关事宜的函》,占用耕地补偿金额不超过6000元一亩,占用非耕地补偿金额不超过3000元一亩。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高升乡人民政府

    蓬溪县高升乡人民政府   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