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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18-03-06
来信标题
求助
来信内容
邓书记: 晚上好! 我是刘小平,蓬溪县吉星乡十六村九社(赵秀芬)儿子。17年5月份为贫困户修房子的事,面对着各种刁难,不得已我给你发过一封邮件,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中抽时间帮忙落实了这件事情。但是因为在修建的过程中挖屋基挖到了坟墓,房屋建好后我妈她本人不愿意搬进去住(同建的另一个也没去住是另外处理的),并且某些基层干部也存在着很重的私心,同是建房同人就因为关系不同就不同面积。为此我与某领导沟通过是否可以给我妈另外安排一下,某领导也表示理解并要求等待进一步统一安排。今天是18年3月3号,等来的却是不了了之。我试想问一下某领导,今天我们的立场如果互换一下,作为平民百姓的你有什么感想?你不该因为某些基层干部是怎么当上干部的而响应官官相卫。政府每年的基建、补助、补贴明细,去年九社的乡村路说的是修到户到头来只是个口号,基层干部的房屋修的有多漂亮,背景关系有多硬,我不关心,不怕也不羡慕。我只关心落实我妈的居住问题,她现在只是个人了,本身就体弱病偏偏耳朵又聋。所有拿我妈低保和取消贫困户来做要协的基层干部你们作为百姓的父母官却丈着自己市里有关系就丈势欺人,你们就不怕最后鱼死网破吗?所以我再次肯请 邓书记 你出一下面把事情处理在县内。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责怪他们我怕他们发起火来把我的居民身份也给取消了。 谢谢!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刘小平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一、关于坟墓的问题:安置房有坟是很早之前的是,大跃进时期,为了改良土地,在土里挖了一座坟出来,之后将棺木石就近掩埋。 二、关于房屋修建的问题:在改建赵秀芬房屋之前,村干部是到其家里走访,她本人表示愿意到安置区的居住,村干部有录音录像,同村的村民也在场。其后表示不愿意去住,想要自己改建,村上也同意了,但是其后又再次表示找不到老板去承建,表示愿意接受村上的安排,有微信聊天信息为证。 三、关于建筑面积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个平方,国家补助标准2万元。因为不同的老板修的房子,房屋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是在所难免的。赵秀芬新建房屋的旁边那个房屋面积稍微要大一点,但是已经定了主人的,别人又不愿意调换,她想去住那一间房子是不行的。 请您理解。 蓬溪县吉星乡人民政府

      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