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8-05-19
来信标题
农村扶贫异地搬迁
来信内容
尊敬书记您好! 我是蓬溪县金龙乡乃堂坝村村名曾群芳(省份证号:510921196704264820),现向你反映关于农村扶贫异地搬迁问题。我于1999年出车祸造成半身不遂并且生活不能自理,家中主要饲养家禽和种植农业作为经济来源,并且获得了政府颁发的饲养自主创业的证书。因为家里面还是六七十年代的老房子,饲养家禽面积大对饲养家禽没有什么影响,然而幸得国家政府的扶贫政策帮助,我们家纳入异地搬迁,均25平方的标准,本来我们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我们家现在根本高兴不起来,搬入我们新家现在饲养家禽的地方小了,给我们饲养带来严重的不方便,后来我们同给我们家修房子的商量能不能把新修的房子两边建一个小棚便于家禽管理,得到了拒绝,后来我们多次去乡上反映我们情况,都未得到有效的解 决,本来是一项国家政府惠民政策,然而我们现在我们全家都为此犯愁,应为没有办法饲养家禽就断了我们家的经济来源,希望书记您在百忙之中抽空了解一下我们实际情况,在这万分感谢! 联系人:曾群芳 联系电话:15908407551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曾琼芳您现年51岁,肢体残疾一级 ;丈夫禹华伦54岁,在家务农;儿子禹幸福29岁,在成都务工。您属贫困户并且是低保户,每月享受残疾补贴80元、护理补贴70元,低保补助金145元。政府给与了适当的临时救助,解决生活生产困难。 蓬溪县易地搬迁政策明确规定:贫困户易地搬迁是脱贫的搬迁,不是一步达到小康的搬迁,因此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是最高限制标准。政府也是按照异地搬迁政策允许范围最高标准,人均25个平方。她家3人共75个平方的总面积进行修建。不含辅助性用房。 请您理解。 蓬溪县金龙乡人民政府

    蓬溪县金龙乡人民政府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