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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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蓬溪县城于20人驾车手持砍刀下吉星乡杀人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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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2011年12月2日,下午接近16.00时,蓬溪县城里于20多人驾车,手持砍刀到吉星乡杀人事件,其详情,吉星老百姓几乎近过半目睹, 这事,性质极其恶劣... 虽然没把吉星的人伤杀到, 可这太恶劣了... 这么大个事, 县上政府机关人士都没积极下来处理... 是不是吉星乡路不好走撒... 吉星乡派出所 ,只有一个所长,两名干警, 那要不是吉星乡老百姓搞的快, 可能又要躺倒几个人哦...
历史以来发生这么大的事情, 你们县上政府乡派出所机关人士,就是这么处理吗 ... 《 县城于20人驾车手持砍刀下吉星乡杀人》这性质极其恶劣 难道不构成刑事案件吗 ???
好不容易,在吉星老百姓和鸣凤派出所极速出动,把这些犯罪份子抓住, 可当天晚上这一伙伙人就被吉星派出所放人了... 是那个喊放的人??????? 这事发生现在将近快一个月了, 这事吉星乡老百姓都不知道其中XX详情, 就知道当时,城里于20多人驾车,手持砍刀到吉星乡杀人, 那肯定要维护本乡人...
这个事,,县政府得给吉星乡老百姓,把事情详情说清楚...
感谢政府机关人士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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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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