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 来信时间 |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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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农村恶犬伤人事件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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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关于农村恶犬伤人事件的反思
2020年6月5号上午10:00左右,在蓬溪县高升乡黄连山村(原阶檐村)发生大型恶犬伤人事件,导致受害者多处被咬伤,危及到受害者的生命安全,目前正在住院治疗。针对高升乡黄连山村大型恶犬伤人事件提出以下几点诉求及建议:
一、诉求
1.会商研究高升乡黄连山村恶犬伤人事件可否参照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麻田村恶犬伤人事件(由镇、村干部赶到现场,组织力量将恶犬扑杀,并对恶犬接触过的犬只进行处理;反应迅速、立即消除隐患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处理方法的可行性,由一个部门牵头恶犬及进处理,做到亡羊补牢,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参考处置案例见后附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所养的狗都必须注射疫苗,调查该条伤人恶犬是否注射过疫苗?如果没有注射过疫苗是否可执行行政处罚或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二、建议
目前农村居民养犬防疫意识较差,加之农村所养犬只多为大型烈性犬(甚至为外来烈性恶犬),几乎都是散养,流动性大;因此,农村一旦发生恶犬伤人事件,危险性更高。如何规范农村地区养犬行为,建议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1.将县城建成区犬只规范管理方案,延伸到农村,规范农村养犬行为,相关部门处理大型恶犬有依据。明确责任部门,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反应迟钝、不作为等现象,促使相关部门真正能解决村民的实际问题。
2.对恶犬伤人事件做到举一反三,对农村居民养犬进行一次宣传教育,规范养犬行为和提高养犬防疫意识。对伤过人的恶犬进行扑杀。
3.建议以实际问题为导向,鼓励工作人员勇于担当,主动相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主观能动性。
相信蓬溪县政府有能力探索出一套切实可以的行动方案,能协调好相关部门处理好恶犬伤人事件,保护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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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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