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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7-12-31
来信标题
新农村建设咨询
来信内容
我是新胜乡刘家坝村民,家里搞新农村建设,我咨询的问题是1,是否在拆老房子时有过度期,2过度期是否有补偿及标准,2是否是乡政府及村委会解释不到位,3是否村委会解释的与政策相悖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文件要求,在拆老房子时没有过度补偿,由农户自行解决; 2.乡政府及村委会解释到位; 3.村委会解释的与政策一致。 根据文件要求,新农村建设是尊重村民自愿的原则。村民选择宅基地退耕而统一修建,由政府按照验收合格的宅基地每亩8万元补偿,其中90℅补偿给农户,10℅补偿给村集体组织;村民选择宅基地退耕而不修建的,由政府按照验收合格的宅基地每亩5万元补偿,其中90℅补偿给农户,10℅补偿给村集体组织;在拆老房子时没有过度补偿,由农户自行解决。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新胜乡人民政府

      2018-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