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03-09
来信标题
关于省外社保转移到户籍地的医保购买问题咨询
来信内容
你好,我母亲在浙江购买了9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去年因年满50周岁而停止购买该社保,因社保购买总年限不满15年,今年3月份她办理了社保关系转移,准备转移到蓬溪以个人身份参保继续购买6年社保以便于办理退休。办理关系转移的医保工作人员告知,她需要继续交纳15年的医保且交纳了5000多元的医保费用。但是我通过社保局电话咨询得知,不是交15年的医保费用,而是等待社保关系转移完成后,按照个人参保的方式,8-12月期间交纳本年的社保费用即可。所以我的问题如下: 1.年满50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纪但在外省交纳社保且未交满15年的人员,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户籍地后,不可以继续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方式续交社保吗?(以我母亲为例,她在外省交了9年,社保关系转移到户籍地后,不可以继续交6年,加在一起15年吗?) 2.这个必须买满15年且一年交5000多元钱的医保究竟是什么?不清楚,希望能解释一下,如果不交满15年会怎样?报销不了医药费么?医保和养老保险分开交,这个怎么交?也是每年8-12月自选档位交?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民您咨询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其母亲在浙江购买了9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知其转移到蓬溪社保局后养老保险年限能否累计。我县社保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9点左右联系了网民您本人,核实了其母亲社保转移办理情况并根据政策回答其相关问题: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转移后续保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能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关于咨询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接续等相关政策方面的问题。 2021年3月9日下午我县医疗保障局征收股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就其咨询事宜进行如下处理: 1.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98号)文件规定,就您所诉情况,对其详细讲解了关于从外省转入本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指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低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其退休时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如果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可按在职一年一年缴纳直到缴满年限为止或一次清算缴纳剩余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网民您现已缴纳的2021年医疗保险5000余元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费4987.44元,大额医保费60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160元,共计:5207.44元。如果未缴满15年中断后不续缴就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如续缴则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4日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