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18-07-14
来信标题
讨要说法
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大人:我们是退伍军人的家属,向领导反映一个事情。下东乡镇府现在我们家祖坟前修建“活动中心”,去年乡上领导与我们沟通过,也表态在祖坟前不修房子,只修建一个运动场,可今天他们出尔反尔,把运动场改成了一楼一底的卫生室。我们打电话咨询下东乡人大 张主席问情况,他说这是镇府定的,问他有没有过规划、有没有报建 ,他回答你们管不到,你们也没得资格看,并很气愤的把电话挂了。作为一个人大主席,对待老百姓、对待军人家属就是这种态度。我们强烈要求镇府给我们一个说法,是否过规划、是否报建、是否是合法建设,挡住祖坟切断上坟的道路是否该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并伸张正义,请书记大人主持公道!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该地块为原东宁乡乡政府所在地,92年拆并建后为下东乡东宁办事处办公场所,属国有划拨土地。2000年政府化债时,将该地块抵押给县信用联社,冲减乡级债务。2012年县信用联社公开拍卖给陈守兴等4人并转为国有出让土地,用于商业开发,由于市场原因一直未启动。2017年下东乡人民政府修建紫槽、花果两个贫困村群众综合文化中心时,通过县规划局选址该处,乡政府与陈守兴等人协商一致,以36万元价格回购,总面积1866.61平方米,该信访人反映的祖坟在该地块内,为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下东乡党委政府在合法购买的国有土地上实施群众公益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从未有任何领导和个人承诺在其祖坟前国有土地上不实施建设活动,任何人也无权利作上述表态。2018年7月17日上午,经乡领导与您沟通,初步达成一致,协议解决此事。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下东乡人民政府

      2018-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