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0-01-19
来信标题
请交管局给回乡探亲的车辆一个好印象
来信内容
2019年10月07日10时57分违停下河街5分钟后当时驾驶员本人确认承认违停,10月16日接到+86(825)5395000短信告知违停短信后登陆12123交管网查询违停属实处罚50元,驾驶员本人于2020年1月19日返乡后立即到蓬溪县车管所处理违停,违停单却变成150元罚款,请问蓬溪县交通局如何解释50变成150元的 请给我们广大外地回乡车主一个说法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9年10月07日10时57分,您的小型轿车苏EK6R69在蓬溪县下河街,存在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之规定,依法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违法代码10391,罚款金额上限150元,下线100元,系统默认150元,12123交管网查询罚款金额情况存在差异是系统问题,应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准。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公安局

    蓬溪县公安局   202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