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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时间
2021-07-26
来信标题
养护工职称没得到解决
来信内容
我是一名养护工人,于2013年考起高级工职称,一直到现在还拿中级工的工资待遇,还望上级领导解决高级工的工资问题,还望各级领导重视这个问题。
办理情况
  •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11点半通过电话(0825-5429228)与网民您取得联系,了解您本人所取得的技术考核等级,告知您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说明您具有高级工任职资格,但领取高级工工资待遇,须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而您所在单位蓬溪县公路养护段目前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没有空缺,暂时不能聘用。通过沟通,网民您本人对此情况表示理解,并表示对此次回复很满意。 二、岗位政策依据: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1.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省和我市规定的基本条件。3.县(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先由单位提出聘用方案,经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审核,县(区)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完善聘用手续。 感谢您的来信。 蓬溪县人社局 2021年7月30日

    蓬溪县人社局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