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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课堂——职业性中暑算不算工伤?

来源: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29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发生的“中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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