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0月)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文井镇素芬副食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遂蓬市监处罚〔2025〕179号

王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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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文井镇素芬副食店

蓬溪县文井镇素芬副食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5年10月16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天福镇蒲光华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遂蓬市监处罚〔2025〕176号

蒲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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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天福镇蒲光华餐饮店

蓬溪县天福镇蒲光华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5年10月14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穗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遂蓬市监处罚〔2025〕178号

何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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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穗香商贸有限公司

蓬溪县穗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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