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县第三季度以来共新增贫困人口102人,其中有48人系本人自行购买医疗保险人员,未购买医疗保险的有54人。请各乡镇仔细核对辖区内新增贫困人员信息,及时将参保费用按220元/人退还贫困人员,并在11月20日前将贫困人员所持参保发票替换成财政代缴凭证,相关费用将由县财政局拨到相关乡镇。针对未购买医疗保险的54人,请各乡镇将代缴凭证在11月2我0日前发至相关贫困人员手中,并告知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已由县财政代缴。以上所有人员与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同等医疗扶贫政策待遇。
蓬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