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71670272/2019-0020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蓬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9-11-15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新增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19-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县第三季度以来共新增贫困人口102人,其中有48人系本人自行购买医疗保险人员,未购买医疗保险的有54人。请各乡镇仔细核对辖区内新增贫困人员信息,及时将参保费用按220元/人退还贫困人员,并在11月20日前将贫困人员所持参保发票替换成财政代缴凭证,相关费用将由县财政局拨到相关乡镇。针对未购买医疗保险的54人,请各乡镇将代缴凭证在11月2我0日前发至相关贫困人员手中,并告知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已由县财政代缴。以上所有人员与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同等医疗扶贫政策待遇。


蓬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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