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049834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民政局
  • 文       号:蓬民发〔2022〕9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3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2-03-24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普安街道民政办,蓬溪县经开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民发〔2022〕18号)和《蓬溪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蓬安委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和全县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1·7”重庆武隆食堂爆炸、“1·8”湖南衡阳来雁医养中心火灾事故、“1·11”湖南怀化居民楼火灾事故和“7·20”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安全就是最大效益”“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深入隐患排查整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到防患未然,坚决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组。

组  长:周  刚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旭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谭文足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  凯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柏  兵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

李  静  县救助中心主任

张永华  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6个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包括: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减灾、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建筑施工安全等)工作进行排查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一)第一检查组

组长: 刘  旭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组员:局办公室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局机关大楼、金桥镇、三凤镇、荷叶乡、经开区

(二)第二检查组

组长: 谭文足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员:社会救助股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县救助站、蓬南镇、任隆镇、群利镇、百行源养老服务中心

(三)第三检查组

组长: 蒋  凯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员:社会事务股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县殡仪馆、县婚姻登记中心、元宝山公墓、赤城镇、槐花镇

(四)第四检查组

组长: 柏  兵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

组员:民管股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县社会福利中心、新会镇、文井镇、宝梵镇、康乐养老服务中心、博裕养老服务中心

(五)第五检查组

组长: 李  静  县救助中心主任

组员:养老股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县老年大学、大石镇、鸣凤镇、高升乡、金秋福养老中心、福康乐龄

(六)第六检查组

组长: 张永华  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组员:基层政权股全体成员

检查范围:常乐镇、明月镇、红江镇、吉祥镇、天福镇

三、时间范围

(一)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2022年3月31日)。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对办公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馆等重点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服务机构特点,对照全县民政系统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检查、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等工作内容要求,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排查整改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减灾、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信访稳定、建筑施工安全等风险排查,依照上一轮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一次无一遗漏的对照检查,特别是对隐患治理不彻底,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进行针对性排查和复查,切实做到回头看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长担任组长的督控排查整治工作组。深刻认识做好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经开区、普安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监督力度,提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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