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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办函〔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2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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