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2023-0129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10-25
  • 发布日期: 2023-02-0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3-02-09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实际,成立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红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志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敬  平  副县长

成  员:胡大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小容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  鑫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智斌  县商务经合局党组书记

谢才国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敬世刚  县财政局局长

潘  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仲建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利娟  县供销社主任

杨学军  蓬溪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蒋  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吉  波  县审计局局长

刘  弘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经合局,由县商务经合局党组书记李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经合局副局长张红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工作。

 

附件:1.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2.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为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有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规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蓬溪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

第二条  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若干名。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经合局,由县商务经合局党组书记李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的同志担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各级相关会议精神。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第五条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实施方案,提出年度重点工作指导性意见。推进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综合示范项目”)的开展落实和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合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和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推进。

第六条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电子商务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并负责电子商务工作和电商帮扶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电子商务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八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13个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商务经合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蓬溪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2)。

四、会议制度

第九条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

第十条  会议议题结合当前工作任务确定,参会单位视会议议题而定。

第十一条  会议主要总结交流电子商务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工作尤其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重要事项,安排部署电子商务阶段性工作。

第十二条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期间,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及时总结”工作机制,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由副组长召集牵头单位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分析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事宜。

第十三条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五、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

第十四条  县委、县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工作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全体会议进行审议。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工作涉及其他部门的一般事项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工作的日常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定,根据需要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六、调研和督促落实制度

第十七条  对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督导落实,重大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督导落实。


附件2

蓬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做好电子商务干部培养和考核任务。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电子商务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相关媒体宣传推广和舆论引导。加强日常监督,维护电子商务企业网络安全。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总体规划;做好全县电商升级版示范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按程序组织实施电商升级版示范创建项目,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对项目承接企业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推进电商升级版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全县电子商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和培训机制;统筹协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协作与服务创新。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融合,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服务;负责电商帮扶项目对接、实施和管理,组织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助县商务经合局开展乡村振兴的电商培训、农村商品供货及上行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的落实与保障,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好对上协调沟通、政策申请和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拨付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特色农产品生产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加快转型发展;大力推进“两品一标”产品认证,做好全县农特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及品牌培育推广工作,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溯源工作;规范和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全县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与电商企业的合作;负责组织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全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交通畅通能力;配合整合全县快递物流企业,负责物流配送道路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构建全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规范和推进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促进和协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蓬溪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引导现代农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全县农业产品在农村电子商务市场销售;负责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转型升级;配合整合全县快递物流企业,构建全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立项等。

县审计局:负责指导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各项工作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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