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大石镇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大石镇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宣传方案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森林防灭火宣传的系统性、重点性、针对性、连续性和有效性,按照《遂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遂宁市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森防指办〔2023〕6号)和《蓬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蓬溪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蓬溪县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蓬森防指办〔2023〕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把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灭火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推动形成全民负责、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森林防灭火良好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省、市、县森林防灭火重要会议精神和政策规定开展宣传。
(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开展宣传。
(三)围绕林长制及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森林防灭火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开展宣传。
(四)围绕公职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带头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自觉践行“五个带头”“五个不准”开展宣传。
(五)围绕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厌战情绪及重扑救、轻预防等问题开展宣传教育。
(六)围绕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宣传,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七)围绕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森林火灾防范和安全开展宣传。
(八)围绕森林火灾的特点,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安全避险和简易扑救工具使用等常识开展宣传。
(九)围绕森林火灾、违规野外用火等典型案例开展宣传,增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
(十)围绕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开展宣传教育。
三、目标任务
(一)强化政策形势宣传。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严峻形势的宣传,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二)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国、省、市、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群众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突出对野外用火管控、违规用火处罚规定的宣传,引导进山入林人员文明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安全用火,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石司法所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强化防火命令宣传。组织开展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宣传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等多形式教育,确保森林防火命令户户到位、人人知晓。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做好重点宣传报道。通过专题采访、媒体探林区、记者进村庄等系列主题采访活动,持续跟踪报道全镇开展隐患排查、火源管控、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宣传教育、检查督导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积极策划推出反映防灭火成效的系列稿件及新媒体产品。聚焦清明等重点时间节点,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反映各村(社区)开展森林巡护、值班值守等情况。
牵头单位: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教育。要强化以案警示,及时对查处的典型违规用火案件进行曝光;充分利用媒体报道、案例警示会、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给群众讲明道理、讲透要求、讲清后果,加强以案示警、以案说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推动形成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工作局面。要持续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按照省、市、县森防指办统一安排,及时对各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森林防灭火“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曝光,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地牢牢守住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红线底线。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大石派出所、各村(社区)
(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力度,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LED屏幕和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和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涉林A级景区在景区入口、景点、沿线重点部位、宾馆(饭店)及各类服务网点等位置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识标牌﹐在景区摆渡车车载音视频、室内外广播系统等多媒体平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短片、广播;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宣传栏、LED屏幕、户外电子显示屏、校园文化走廊等处张贴、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海报、短片;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林区输配电企业的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和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普及。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社会事务办、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七)强化基层宣教工作。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通过村民大会,做到“逢会必讲、到组必讲、入户必讲”,引导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利用农民夜校开设“森林防灭火专题课堂”,按户张贴森林防灭火告知书,在赶集时段免费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防火期每天定时播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内容2次以上。镇级出动一辆宣传车、每个村(社区)出动一辆摩托车,备小喇叭,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每天巡回宣传不少于1次,扩大森林防灭火宣传面,切实引导群众文明用火。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八)强化包保入户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蓬溪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级包干责任机制和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要求,落实“县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园区)、乡镇(街道、园区)领导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要求,结合森林防灭火重点,组织镇、村、组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对挂包责任、森林防灭火“十不准”、火灾报警等重点内容进行“一对一”教育。要突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群体的监护人提醒教育,管住林区林缘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农事用火、祭祀节庆用火、旅游娱乐用火、施工作业用火等六种火。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九)深入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围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协调各类媒体提前谋划推出一批制作精良的报道或新媒体产品。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要结合实际组织系列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利用“摩托宣传小分队"“村村响”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切实引导群众文明用火、安全用火。
牵头单位: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积极组织开学第一课。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要继续积极组织“开学第一课·森林防灭火”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森林防灭火意识,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实现小手拉大手共同参与森林防灭火。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社区
(十一)强化先进经验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基层一线的工作思路、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尤其要重视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的挖掘培塑,针对防火工作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一批基层解决方案,选塑一批成功案例,宣传推广经验成效,全面展示我县森林防灭火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十二)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县森防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好“森林草原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网上答题挑战赛、“第二届寻找最美森林草原森林守护员”评选、“森林草原森林防灭火瞬间”照片、视频征集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吸引公众积极参与支持,形成全县“一盘棋”宣传格局。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将阶段性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年度宣传方案,强化宣传“固定动作”;探索宣传“创新动作”,打造宣传“招牌动作”,擦亮宣传“特色动作”。积极推进宣传计划落实,抓好活动筹备,强化宣传保障,促进联动协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增强督导力度。镇森防指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要将森林防灭火常态化宣传教育列入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重点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对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进行常态化督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并作为森林防灭火年终考核内容﹐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持久深入开展,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村(社区)和要落实专人负责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及时向镇森防指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