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6月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LJ5标段2#站

建设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长虹村

建设单位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本项目租用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长虹村1组的集体土地17667m2作为临时用地,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同时配备相应的公用、辅助等设施,预计年产86500m³/a商品混凝土,包括C15~C50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不涉及砂石的开采和销售,所需砂石原料均为外购。本项目为成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LJ5标段配套项目,其产品只供给成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LJ5标段建设使用,不外售。本项目为临时工程,服务期至成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LJ5标段施工结束(预计服务期为3年),并在服务期满后拆除,完成迹地恢复。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全部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宝梵污水处理厂,不外排;搅拌机冲洗、混凝土罐车冲洗、地坪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同时添加絮凝沉淀剂,沉淀后的水回用于厂区,底泥定期清掏,上清液回用,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场地地势低洼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砂石料仓均采用三面围挡+彩钢顶棚的形式设置,并在顶部设置有喷雾除尘装置;筒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仓顶除尘器;设置密闭的输送廊道,并在皮带输送进料口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密闭搅拌机,且位于密闭厂房内,每套搅拌系统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同时在搅拌区内安装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地面硬化,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进行遮蔽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清运至G42线南充至成都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弃渣场;不合格产品有砂石分离器分离后回用;废机油及包装桶、含油手套、废棉纱、隔油沉淀池废油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建立危废处置台账。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