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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溪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标准(2026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来源: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18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蓬溪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标准(2026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土地资产的合理利用,2023年6月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蓬溪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标准》的通知,有效期2年。因文件有效期即将届满,且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优化和工业项目招引建设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 “标准地” 控制性指标体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落地,特编制更新《蓬溪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标准(202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

二、主要内容

《标准》共四项内容,主要为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的用地原则、适用范围、用地标准、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

一是用地原则。(一)市场化配置。坚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政府前置制定标准、企业对标竞价的模式,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二)集约节约用地。严格管控工业用地标准,着力提高用地亩均产出,助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鼓励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与设备,优化生产流程和用地布局;推广“工业上楼”模式,支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倡导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用地等供地方式,加大“标准地+弹性”供应力度。(三)优质高效服务。开通工业用地行政审批(许可)绿色通道,推进带方案出让土地,确保企业拿地后快速开工建设。(四)全流程监管。完善土地供后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全链条的监测、预警、动态巡查与处置管理闭环。

二是适用范围。(一)蓬溪经开区(上游、金桥片区)新供应土地的工业项目,统一适用本标准;各乡镇(街道)新供应土地的工业项目,可依据本标准适当下调指标要求,并报县政府批准。(二)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再开发利用,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是用地标准。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在区域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蓬溪县实际制定“标准地”地块的控制性指标。相关指标包括:项目准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产品能耗比、容积率、主营业务收入等。

四是组织实施。(一)健全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3项指标为主干指标,未达到标准的,一律不予供地。(二)开展区域评估。供地前统一完成必要区域评估工作,为企业拿地后及时开工创造条件。(三)按标准供应土地。土地出让成交后,本标准同步纳入县经济合作局与企业签订的《工业项目标准地协议》,以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企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优化审批服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保障企业合法合规开工建设。(五)严格组织核验。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两年内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由相关责任部门,依据协议开展达产复核,出具达产验收意见书。如未达标,则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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