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叶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撤销荷叶田家渡渡口的请示》(蓬荷府〔2024〕73号)收悉。根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意撤销荷叶乡田家渡渡口。渡口撤销后由你乡做好原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